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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全网-美参议院紧盯中概股监管 不合规拟”禁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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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6-16 17:05:01
  • 点击: 3783

据中国国内媒体5月21日报道,美国参议院5月20日全体一致通过了《外国公司控股责任法案》,如果在美上市公司不能连续三年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监管要求,将被禁止交易;该法案还要求,在美上市公司应披露是否被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

尽管这项法案未点名针对中概股,但根据PCAOB公布的信息,目前仅剩两个司法管辖区尚未与其签订协议:一个是比利时,一个是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共涉224家在美上市公司,其中95%来自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

对于中概股来说,符合美国上市规则并非仅仅及时信息披露,还需要配合相关监管机构与不同部门的实时检查。比如PCAOB要求对签约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做到实时检查,这样才能保证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审计质量。

这项法案还须送交众议院表决,在众议院不加修改表决通过后,才完成在国会的立法程序,但最终要送交总统签字成为法律后方能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PCAOB需要检查的中概股公司,由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底稿留存中国境内,PCAOB不能直接获得。长期以来,中国籍高管和注册地在中国的中介,在跨境监管协调的空隙里,可以轻易逃避境外监管机构的处罚。境外监管想要处罚中概股公司的中介机构,则需要获得存放于中国境内的相关资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底稿,否则法院无法裁决。

中国在2019年年底新修订的《证券法》专门增加了与此相关的一条规定,《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这意味着,任何一家审计机构或者上市公司,即使自己想提供数据给PCAOB,也需要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同意,绝不可能自行决定,而获得监管同意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与PCAOB方面希望与中国达成的协议存在巨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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